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并且,在封闭期间本基金每年度的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该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是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指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该类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红利分配政策、本基金在封闭期间,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获取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再投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红利;登记在深圳证券账户的基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红利方式,不能选择红利再投资;、本基金同一类别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由于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在费用收取上不同,其对应的可分配收益可能有所不同;、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每季度末每份基金份额可分配收益超过元时,至少分配次,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次,
每次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
在不影响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酌情调整以上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公告。
在债券型基金产品中,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商业银行金融债与次级债、企业资产支持证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等企业机构发行的债券,其长期平均风险程度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普通债券型基金。